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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礼宾接待科负责接待来喀访问、过境的国宾、党宾及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外国驻华外交官、国际组织驻华人员和我驻外使领馆外交官来访事宜;承办地区领导出国(境)的具体事宜,统筹安排地区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地区举办的重大外事活动的礼宾、接待、翻译等工作;负责上报审批外国副部长级以上政要及与我未建交国家官员来喀访问的有关事宜;负责外国人赴地区控制开放区、非开放区的审核管理;负责审核外国人入出境的礼遇规格并出具相关的联检证明;做好接受国际与外国机构和人员的捐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外资、人才、技术、设备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等工作。
  (四)国际交流科负责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法规在地区的实施以及与国内法相衔接的有关工作;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及其他驻外机构联系,协调地区的官方和民间对外交往事宜;组织指导、参与和协助开展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负责办理与外国友好城市缔结友好关系的有关事项,管理和指导友好城市交往及其他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地区活动及地区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调研、管理等工作;对各有关单位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外交、外事方面的政策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地区活动及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工作中的对外协调联络;负责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涉外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国际形势、对外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重大国际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外事侨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区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和民间外事、侨务教育工作;协同审核地区重要涉外报道稿件;负责外国及港、澳地区记者来喀采访的接待和管理工作。
  (五)侨务科督促检查侨务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国内、国外侨情调研工作,拟订地区侨务政策、法规和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华侨、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做好信访接待、侨务扶贫和其他为侨服务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和社团的联络、接待服务等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回国(回乡)定居的有关工作;配合我驻外使领馆做好华侨华人和新移民工作;帮助归侨、侨眷依法继承和调回国(境)外财产;负责办理归侨侨眷证、“三侨考生”的招生事宜及归侨、侨眷子女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身份审核工作;做好接受国外华侨团体、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引进侨资工作。
  (六)边界口岸科宣传落实我国的边界事务政策和外交政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国界的划界、勘界、联检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边境管理和边境涉外建设等边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邻国情况调研以及与领国交往有关的涉外工作;承办地区中巴边境通行证的审批、发放及收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口岸涉外事宜。负责喀什地区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边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新疆边防委员会和喀什地区边防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掌握地区边防工作情况,开展工作调研,解决边境地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制订搞好边境管控的措施和规定;负责地区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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