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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1〕6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滕卫平 副省长
  副组长:王 阳 鞍山市市长
  吴忠琼 省科技厅厅长

  成 员:张世超 鞍山市副市长
  周喜鼎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东科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
  张建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孟庆海 省科技厅副厅长
  侯志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秀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江晓波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治江 省环保厅副厅长
  刘志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 伟 省交通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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