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法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全面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配置,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到 2015年,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和装备到位率全部达到100% 。
4.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推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政务公
开。开展企业事故风险等级评估,探索建立企业事故风险分级监管监察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效率。建立隐患排查动态跟踪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避免隐患治理工作流于形式。建立事故调查司法鉴定辅助机制,提高事故处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实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援助与服务示范工程。建立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5.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多渠道面向全社会接受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到2011年底,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开通“12350”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举报信箱,并建立举报限期办结案制度。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设立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奖励基金,对经查实或认定的有效举报进行奖励。
专栏10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主要工作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与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建设。
(五)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加强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按照“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协调有序、救援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快建设“4611”救援基地及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救援能力。建立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推动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高危行业企业与有资质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专栏11 “4611”救援基地建设主要内容
4个国家级专业救援基地:国家矿山救援芙蓉基地、国家油气田救援川东北基地、国家油气田救援广汉基地、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泸州基地。
6个区域性综合救援示范基地:内江基地、广元(广旺)基地、凉山基地、达州(达竹)基地、广安(广能)基地、泸州(古叙)基地。
1个省级综合性救援实训演练基地:成都(出江)基地。
1个省级综合性矿山排水基地:四川省煤矿抢险排水站。
2.完善应急救援基础条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确保国家、省、市(州)、县(市、区)相关应急管理机构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应急救援协调联动、综合处置的工作效率。各地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配备应有的应急救援装备。积极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市场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切实加强应急物质储备。
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实训演练和事故灾后评估。按照制定、演练、改进的循环模式完善各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企业内部职工的应急状态适应性培训和演练,通过日常实训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评估分析,为提高事故预防和救援能力、减少灾害损失提供科学依据。从2012年开始,将年度演练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高危行业企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专栏12 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主要工作
“4611”救援基地及各级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全省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约束体系。
1.严格企业安全准入许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企业安全隐患。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对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程序,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企业的动态监管。建立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准入资格制度。对井工开采矿山,要将技术人员配备列入安全准入基本条件。
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和引导我省大专院
校、科研院所和各类企业依据自身科技、人才、资金、管理等优势参与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特别要注重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核心作用,提升标准化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为补充的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四川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从制度上规范企业安全行为,通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和行业达标,有序提升全省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水平和保障能力。煤矿要在 201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非煤矿山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非煤矿山规模以下企业和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企业要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其他行业要积极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细则,逐步有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违法企业“黑名单”公示制度。建立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税收、工商、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与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处罚响应机制,对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严重违法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制裁。
4.加大执法力度。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切实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工商、司法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执行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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