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负责地区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喀什地区粮食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日常文秘、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接待、会务、政府采购,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相关事宜,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地区粮食流通行业职工教育和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机关安全、资产管理处置造册、机关后勤保障。
  (二)监督检查科起草区域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规章、制度方案,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拟定有关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提出地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地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承办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地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储备粮油(含中储粮)的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要求。组织开展地区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库存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
  (三)购销市场科承担地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总体布局方案及收储、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建议,拟定地方粮油储备有关管理制度;承担全区粮食市场安全保供、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指导地区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保障灾区、缺粮区域的粮食供应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协调中央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工作。
  (四)仓储科落实现代粮食产业发展政策,提出地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推进粮食现代物流、粮油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拟定地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规划,承担中央和自治区粮食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粮油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初审和自治区级储备粮油承储资格审定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和新技术推广;承担粮油工业统计、粮油仓储统计和农户科学储粮及粮油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