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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府办〔2011〕260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11〕238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务必按照《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纲》(详见附件)格式形成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12年1月5日前通过金宏网以电子文档形式(数据可暂不填报)报送市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处,2012年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同时还要负责汇总本辖区或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公布情况(含组织做好年度报告工作情况、本辖区或所属应公开单位名单及数量、按时公开单位名单及数量、未按时公开单位名单及数量),并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将于2012年4月初对各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情况进行核查并通报。

  二、鉴于省办要求2012年1月10日前报送厦门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请各区政府、各部门务必在2012年1月5日前,完成2011年第四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报送的时间紧、要求高,请各报送单位于12月下旬提前做好数据填报的准备工作;要周密部署,认真安排,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对于延报、误报等情况,市政府办公厅将予以通报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三、《厦门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责任单位,具体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国土房产局、市建设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法制局、市市政园林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工商局及各区等21个单位要结合分工,对贯彻落实工作要点的情况作认真梳理、详细分析、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12月15日之前通过金宏网报送市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处,市府办将于近期召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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