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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注:安装工程不计取施工监测、监控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 补表4-3

序 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基本费率

(%)

现场考评费率(%)

奖励费(获市级文明工地/获省级文明工地)(%)

土建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

0.5

0.2/0.4

 轨道工程

0.65

0.25

0.1/0.2

安装工程

0.75

0.3

0.15/0.3



  (三)社会保障费费率及公积金费取费标准及规定见补表4-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社会保障费费率及公积金费率标准  补表4-4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社会保障费率

(%)

公积金

费率

(%)

土建工程(不含盾构法隧道、大型土石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2.5

0.44

隧道工程(盾构法)

1.8

0.30

轨道工程

2.0

0.32

安装工程

2.2

0.38

大型土石方工程

1.2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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