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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意见的通知

  四、具体要求

  (一)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惠及全体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各区县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纳入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纳入政府任期考核范围,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要按照“易于服务、易于考核、易于监督”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服务项目的内容、数量和补助标准。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资金管理等工作制度,完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时上报和通报制度。要建立项目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项目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推进。

  (二)完善工作规范,加强能力建设

  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各区县要在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项目实施细则,细化操作流程和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机构要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服务效果。

  各区县要积极探索管理和服务形式,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水平。要拓展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服务模式,依托家庭医生责任制、全科团队等,不断深化健康管理服务的内涵。要利用社区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手段,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精细化、全过程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和人员队伍的建设。要积极组织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和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纳入当地现有培训计划,使基层卫生人员尽快掌握服务技能。要加强对卫生行政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的政策培训,更好地指导基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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