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 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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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化工、制药、农药、重金属排放企业搬迁后原址土地收储污染评估制度。推行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环境风险评估,加强对污染场地开发利用前治理修复的监督管理。到2015年,新增的工业用途转非工业用途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执行率不低于90%,新建的非工业用途建设项目场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 。
| 各县(市、区)政府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委
| 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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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市级
牵头单位
| 市级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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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制度建设
| 探索研究土壤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
| 各县(市、区)政府
|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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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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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资金保障
| 统筹安排环保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科研试点、重大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示范和污泥处置工程。
| 各县(市、区)政府
| 市财政局
| 市环保局
| 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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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争取国家各类生态环保补助资金用于土壤污染防治。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 各县(市、区)政府
| 市财政局
| 市环保局
| 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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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技术支撑
| 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先进适用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
|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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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环保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业经济局
| 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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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养土壤环境管理、监测评估和治理修复专业人才,积极培育污染土壤治理修复专业技术机构和骨干企业。
|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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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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