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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清洁土壤行动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清洁土壤行动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1〕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清洁土壤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嘉兴市清洁土壤行动方案

  为深为贯彻实施加快推进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土壤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1〕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农业用地和污染场地为重点,以土壤污染源头治理为切入点,以土壤污染监测监控体系建设为支撑,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全力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从以治理为主向预防、控制、治理相结合转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形成较为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基本覆盖全市,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大土壤环境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一)源头控制水平
  ──全市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规划调查数据降低5%以上,非重点防控区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规划调查数据降低5%,重点防控区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规划调查数据降低20%。
  ──重点行业(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炼钢、废弃物焚烧)单位产量(处理量)二噁英排放强度比2008年削减10%。
  ──危险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市级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县(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重点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农田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不低于80%,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到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二)监测监控能力
  ──建立重点企业和主要工业集聚区土壤监测体系,重点行业新源二噁英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建成农产品基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体系,标准农田长期监测点覆盖率不低于80%。
  ──基本建成全市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建立较为完善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体系。
  (三)控制修复工程
  ──建立全市污染场地环境风险控制清单,确定主要污染场地的范围、污染程度和风险控制措施。
  ──推进污染场地治理,到2015年,至少建成1个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示范工程。
  (四)环境质量指标
  ──主要农产品基地土壤重金属指标达标率不低于80%。
  ──新增的工业用途转非工业用途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执行率不低于90%,新建的非工业用途建设项目场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治理
  1.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按照《嘉兴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要求,进一步优化重金属排放企业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建设电镀园区,推进电镀行业“圈区管理”。加快铅蓄电池、金属冶炼和制革企业的同类整合,规范铜、铅、锌等重金属再生利用行业发展。严格产业和环保准入,实施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加大重点防控区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大力推进重金属排放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着力推动制革、冶炼、金属表面处理、铅蓄电池和电石法聚氯乙烯等行业的技术革新,降低重金属生产原料用量,提高重金属物质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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