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6月全县财税收入完成情况的通报
(印府办发〔2011〕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按照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对税收征管实行“按月分解、按月督查、按月通报”的要求,现将2011年6月全县财税收入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全县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2861万元,占预算数23500万元的54.7%,占进度任务10600万元的121.3%,比上年同期增长101%,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624万元,占预算数4500万元的58.3%,占进度任务2000万元的131.2%,比上年同期增长82.5%;地税部门完成7462万元(地税局完成6940.14万元,乡镇完成521.86万元),占预算数13700万元的54.5%,占进度任务6400万元的116.6%,比上年同期增长126.2%;财政部门完成2775万元,占预算数5300万元的52.4%,占进度任务2200万元的126.1%,比上年同期增长67%。
全县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8427万元,占预算数16000万元的52.7%,比上年同期增长103.5%,其中:国税部门完成430万元,占预算数600万元的71.6%,比上年同期增长97%;地税部门完成5524万元,占预算数11300万元的48.9%,比上年同期增长125.4%;财政部门完成2473万元,占预算数4100万元的60.3%,比上年同期增长68.1%。
乡镇地税收入累计完成521.86万元,占年度计划964万元的54.14%,比计划进度高4.82个百分点。乡镇契税完成115652 元,占年度计划30万元的38.6%;耕地占用税完成420127元,占年度计划148万元的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