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意见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103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单位:
《毕节地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的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为切实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全区生态环境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进一步
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的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的组织领导
(一)毕节地区山高、坡陡、谷深,气候垂直差异明显,空间变化复杂,孕育了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根据初步调查,全区有苔藓植物近100种,蕨类植物34科约130种;裸子植物9科22种,被子植物155科1800余种,有红豆杉、珙桐、银杏、桫椤等国家一级保护和黄杉、香果树、福建柏、杜仲、厚朴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以及兰花、玉柏石松等许多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植物。野生动物4纲29目278种,有黑颈鹤、白颧、云豹、林麝等国家一级保护和猕猴、游隼、穿山甲、红白腹锦鸡、白冠长尾雉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及豹猫、果子狸、蛇等许多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野生动物。
(二)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要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作为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切实抓好。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事关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子孙后代的生存和繁衍,事关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地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决不能以牺牲野生动植物资源、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经济利益。要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责任制,加强基层野生动植物保护机构建设,落实保护人员,切实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