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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地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地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108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2011年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同步推进的安排部署,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政策以及制度模式基本相同的实际,决定将我区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统筹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毕节地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 勇(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何 旭(行署副秘书长)

  李文汉(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袁德琴(地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向义禹(地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曾凡亚(地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

  刘祖虹(地区编委办副主任)

  赵太芳(地区农委副主任)

  雷明礼(地区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周兵志(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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