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110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毕节地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毕节地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6·04”全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194号)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国际国内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等“五大活动”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确保公共消防安全,行署决定从2011年7月22日起至12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稳定、保安全”和“预防在先、安全第一、万无一失”的工作要求,百分之百对全区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排查摸底,百分之百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依法整改,百分之百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通过前所未有的排查整治,使全区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提升,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火灾和“小火亡人”火灾,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为创建“平安毕节”、“和谐毕节”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旅游景点(区)、文物古建筑、工业园区和农村大村寨以及影响当地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其他单位和场所。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1. 建筑之间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2. 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