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全区2011年上半年消防工作责任目标检查情况的通报
(毕署办通〔2011〕111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掌握各县(市、区)和地直有关单位落实2011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等工作的进展情况。根据《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上半年消防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的通知》要求,行署组成四个检查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验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进行了检查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1年上半年消防工作的主要成绩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把消防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及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关心并亲自参与消防工作,深入有关单位现场办公,解决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二是将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任期“双考双评双挂钩”内容,黔西县、大方县、金沙县每季度对乡镇落实社会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动态考评,赫章县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并明确了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三是大部分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十二五”消防规划,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消防工作责任制日趋完善。各县(市、区)按照上级部署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到了100%。行署与各县(市、区),各县(市、区)与乡镇(办事处),乡镇(办事处)与各行政村(社区)全部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二是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到了100%。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与所属单位之间,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内设部门之间基本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三是社区(行政村)与村民小组,或与村民、居民,企事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与班(组)长,或与职(员)工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四是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产)、规划、安全监管、工商、商务、文化体育、教育、卫生、旅游、银监、民政和质监等部门结合担负的社会管理职能,在执法检查、资质办理中多数能把消防安全作为前置要求或重要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了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建立、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并下文明确了辖区公安派出所列管消防重点单位名单,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六是全区大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求,不断加强内部消防组织、制度、设施建设,落实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