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办公室的通知》(粤财教函〔2011〕6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世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高火君(市长助理、市教育局局长)
邱伟南(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聪(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叶国灿(市教育局副局长)、林勉勉(市监察局副局长)、陈兴初(市财政局副局长)、李明训(市审计局副局长)、刘石兰(市农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联系电话:3390682,传真:3390626。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叶国灿(兼)
陈兴初(兼)
成 员:李金才(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卓跃瑜(市财政局文教科科长)、吴小健(市纪委纠风室副主任)、吴建忠(市审计局行政事业科科长)、林振鹏(市农业局农村改革协调指导科科长)、刘特清(市教育局计财科科员)、朱良墙(市财政局文教科副主任科员)、林建升(市纪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郭乃潮(市审计局行政事业科科员)、彭深(市农业局农村改革协调指导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