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商务粮食领域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经济贸易发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产业发展局,大中型商贸、粮食企业,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国-亚欧博览会安全保卫社会面防控工作方案》(市综治委〔2011〕7号)的精神,为确保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全市商务粮食领域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结合我市商务粮食领域实际,特制定《乌鲁木齐市商务粮食领域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乌鲁木齐市商务粮食领域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乌鲁木齐市商务粮食领域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
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中国-亚欧博览会安全保卫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的总体部署,为加大预防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我市商务粮食领域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结合我市商务粮食领域实际,特制定乌鲁木齐市商务粮食领域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全市商务粮食领域各部门、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平安第一、预防为主、协调配合、各负其责”的思想,严防要害部位,严控重点人员,严守重要岗位,严查危险物品,严把关键环节,着力化解社会矛盾。通过整治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隐患,坚决防止各类恐怖事件发生。通过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问题的苗头和隐患,及时堵塞漏洞,对商场、超市、大型市场等公共场所等实行严管、严控、严治,严防造成群死群伤的火灾、爆炸、生产安全等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及事件的发生。切实把影响稳定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一)确保不发生暴力恐怖及“三股势力”、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干扰滋事、非法宣传案(事)件的发生;
(二)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及责任范围内商务粮食领域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三)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到自治区上访、非正常进京事件;
(四)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