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牵头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负责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的各项工作部署,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八)参与和指导金融人才培训和引进工作。参与拟订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政策,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和高素质金融人才集聚;参与指导金融管理人才的培训和国际交流工作。
  (九)承担市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设3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管理处。负责文秘、会议、接待、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接访协调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金融办系统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编制、考核奖惩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参与指导金融人才培训、引进和交流等工作。
  (二)金融工作处。负责建立与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监分局的金融沟通协调机制;协调落实市政府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各项部署;负责牵头开展重点课题的调研,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形势、运行情况;拟订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改善金融环境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具体联系并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负责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试点和风险防范;参与全市金融办系统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参与全市重大项目的融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资本市场处。负责指导、推进和协调全市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指导上市公司做好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和建设;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风险处置的应急机制,妥善处理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其他风险隐患;跟踪监测上市公司运行情况,协调企业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负责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审核等工作;参与全市金融办系统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