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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自治区非教育系统2012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联 系 人:殷晓兰
  联系电话:0991-3689757
  地  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
  邮政编码:830011
  注:查阅有关申请公派留学详细信息请登录: http://www.csc.edu.cn

  附件:201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201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一、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二、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20日
  三、报名程序:
  (一)注册用户名;
  (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四、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请在填写申请表前,仔细阅读“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查看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一)登录首页的5个选项应按如下内容填写:
  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
  (根据自身符合的申报条件进行选择)
  申报国家/地区:不限(根据本人意愿,自行选择)
  申报项目名称: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
  可利用合作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所属受理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二)基本情况--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现工作单位:请在列表中选择相应工作单位。如列表中没有列出,则选择此列表末端的“其它”,然后在新出现的“请输入工作单位”中自行填写工作单位名称。
  照片:请拖动内侧垂直滚动条至底端,在“家庭电话”的下一行上传照片。要求免冠证件照、大小不超过50KB、格式为jpg或jpeg。
  (三)申请留学情况:
  留学专业名称、具体研究方向: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或相近专业。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根据专业进行选择,如无列明可选择列表最底端的“不在所列学科中”。
  (四)外语水平--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的填写内容进行录取后相关语言培训安排,请务必据实填写。
  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在填写前仔细核对外语合格证明是否仍在有效期内,如证书已过期则不能再作为外语程度证明,无需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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