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发挥物业服务示范基地的示范引导作用,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各区县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分类型各确定3~5个优秀物业项目作为本区物业服务示范基地。同时,要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到物业服务示范基地进行培训,通过对先进管理理念和优秀管理经验的学习,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九)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抽样评估活动,促进企业规范服务。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要组织会员单位,在每个区县随机抽取1~2个住宅项目,免费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一次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帮助业主了解本项目物业服务质量状况,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行为。
(十)树立节能环保意识,推广绿色物业管理理念。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大力宣传、推广《北京绿色物业管理导则》,组织开展绿色物业管理模式、现代管理理念、人才培养可持续以及技术创新、节能环保等问题的交流研讨活动,帮助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树立绿色消费和绿色服务意识。
(十一)举办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论坛,研究解决行业发展深层次问题。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围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深入探讨新法规体系对我市物业管理市场发展的影响,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物业管理新模式的构建和发展方向等问题。各区县要积极组织属地物业服务企业参加论坛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
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物业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并于2011年12月底前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县要在春节前进行动员部署,组织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活动精神,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物业管理,积极主动参与活动。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的活动方案,在所管项目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发动和教育员工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活动;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营造活动气氛、扩大活动声势,发动广大业主、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支持、参与活动。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元旦、春节期间,积极开展慰问、座谈、联欢等活动,营造节日和谐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至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