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政策扶持,构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保障机制。
1.加强经费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鼓励食品经营者实行电子化管理,应用统一的信息化管理软件,不断提升我市食品流通业现代信息化水平。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建设资金采取“政府投入一块、向上争取一块、经营者自行承担一块”的方式筹措,并对在2012年前进入电子监管平台的市本级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补助。市财政从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食品安全电子监管项目启动、前期投入、对各电子监管推行主体的奖励补助资金。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实施电子监管效果突出的大型商场超市、批发主体拓展网点、建设配送中心的,有关部门要在交通、用地、规划和建设上给予大力支持。工商部门要将其作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荣誉的优先参评对象。其它各相关部门也要出台相应的帮扶政策,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三)用好监管平台,构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创新发展机制。
1.发挥电子监管作用,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找到新抓手。要依托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对流通环节食品准入、销售、退市进行全程信息化监管。落实专人对全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进行日常监测。主要监测监管平台系统是否畅通,运行是否正常;应用者是否开展索证、进(销)货台帐电子化工作。同时,通过监管平台向经营户发布问题食品下柜等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监管和预期防范。
2.构建“网上食品准入工程”,为帮助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提供好帮手。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为契机,深化食品准入工程,积极引导经营者将食品准入的书面资料转化为电子档案,并与电子监管平台的共享数据库存进行对接,构建起新型的“网上商品准入工程”。通过电子监管平台数据共享,降低经营者索证成本,提高索证效率。同时,实行食品电子台帐进销系统,帮助经营者加强食品的信息化管理,有效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3.创新监管手段,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打开新空间。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商品数据库以及电子台帐、检测记录等信息资源,精确统计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各种数据,搭建起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努力实现政府、部门、企业间的“三方信息共享”,更好地为决策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公众服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