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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五、补贴资金来源
  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应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充分利用原有资金渠道,由各级政府通过上级补助、本级财政安排以及价格调节基金等统筹解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补助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金支付。
  六、组织领导
  为保障联动机制正常运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联动机制运行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李双金 副市长
  副组长:孙永兴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铭伟 市物价局局长
  成 员:张永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志新 市民政局副局长
  谭玉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闫海波 市人社局副局长
  许春柏 市农委副主任
  许文忠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陈新华 市统计局副局长
  赵振秋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孙振江 市质监局副局长
  冯欣荣 市工商局副局长
  高玉良 市供销社副理事长
  滕文广 市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物价局,主任由李铭伟兼任。
  七、部门职责
  价格部门要密切关注、准确测算价格上涨对当地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及时提出启动和中止联动机制的建议。
  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加强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组织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发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部门要做好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工作。
  财政部门要按相关规定积极统筹安排补助资金,并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按现行的渠道和有关政策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统计部门要抓紧编制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并及时将指数数据提供相关部门。
  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客观、准确地传递市场供应信息,介绍政府采取的各项保供应、管市场、稳物价的措施,稳定群众的消费预期,确保“联动机制”的实施。
  服务业委员会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扩大流通渠道,保证市场价格稳定。
  八、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立和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统筹协调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强化责任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落实。要把保证猪肉等基本副食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中央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要求和省政府的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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