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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及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全口径

工业+生活

全口径

工业+生活

9.2%

10.4%

11%

11.7%

6.5%

9.5%


  为了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各地区、各部门及生产企业必须提高对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职责,并积极参与到总量减排工作中。“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指标将分配到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详见附表)。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期间的减排任务,成立葫芦岛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石文光  副市长
  副组长: 那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志兴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 付玉芳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畅义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杨文铁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贾玉瓒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俊春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庭政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魏 峰  市交通局副局长
  柴振华  市农委副主任
  贾焕久  市服务业委副调研员
  刘楚龙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建华  兴城市副市长
  贾良平  建昌县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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