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全口径
| 工业+生活
| 全口径
| 工业+生活
|
9.2%
| 10.4%
| 11%
| 11.7%
| 6.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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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各地区、各部门及生产企业必须提高对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职责,并积极参与到总量减排工作中。“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指标将分配到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详见附表)。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期间的减排任务,成立葫芦岛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石文光 副市长
副组长: 那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志兴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 付玉芳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畅义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杨文铁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贾玉瓒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俊春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庭政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魏 峰 市交通局副局长
柴振华 市农委副主任
贾焕久 市服务业委副调研员
刘楚龙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建华 兴城市副市长
贾良平 建昌县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