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先进单位和个人名额数量
拟定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25人。
五、奖励办法
(一)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二)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珠海市2011年度建筑节能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颁发奖金10000元。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珠海市2011年度建筑节能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颁发奖金2000元。
六、组织
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局党组成员、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组长由赖晓斌担任,副组长由曾真担任。
附件:1、珠海市2011年度建筑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 珠海市2011年度建筑节能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珠海市2011年度建筑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编号: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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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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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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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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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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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和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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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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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选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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