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把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关。实现食品生产的可追溯,新增具备食品生产取证条件的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允许存在的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00%进行食品添加物质备案;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系统,及时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杜绝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的现象,确保产品质量提高。
3、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健全完善县城区、乡镇所在地食品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积极推行“易票通”监管方式,在农村基本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及时查处市场上“三无”、过期和变质等食品,确保不合格产品100%下架、召回、销毁。
4、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餐安全。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业和餐饮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持证餐饮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强化对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检查和监督,严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5、加强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认真组织实施《贵州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严格执行《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6、强化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加大整顿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对酒类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酒类生产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监管链条和安全追溯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监管网络,全面实现省政府制定的“5项任务、8个100%”的目标。
(二)药品安全。
1、认真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顿,打造公众用药用械的安全环境。加强我县基本药物的流通和使用监管,重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养护和保管。积极探索建立基本药物配送制度,研究实施农村基本药物供应和质量安全保障上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提高基本药物的安全可控性和供应便捷性。进一步加强全县药品流通领域的整治,重点整治“过票”、“挂靠经营”等药品流通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监督检查和橡胶避孕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广告监测工作机制,加强互联网药品广告的监管,开展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当前体制、职能变化和稽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创新工作理念,不断提高稽查水平;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的原则,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研究和改进抽验方法,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房的专项执法检查,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2、加强专项稽查,完善稽查工作机制。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稽查工作制度,开展监管抽验工作。继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强化对高风险产品的监管。巩固兴奋剂专项整治成果,健全兴奋剂监管长效机制。开展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治理工作,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理。继续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积极探索与“新农合”结合的有效机制,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监管体系,实现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便捷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