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苏州市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府〔2011〕22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提高行政调解效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苏州市行政调解办法》,决定成立苏州市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阎 立 市长
副组长:张跃进 副市长
陶孙贤 市政府秘书长
韩天伦 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伟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方伟军 市纪委常委
翟俊生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文来 市经信委纪检组长
周春良 市教育局副局长
傅泉福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陆荣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晓克 市司法局副局长
唐海峰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吴友良 市人社局副局长
焦红萱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费元龙 市住建局副局长
施 旭 市规划局副局长
曹南平 市市容市政局副局长
陈建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易达 市农委副主任
陈小康 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丽青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郁裕铭 市旅游局副局长
周祺林 市园林和绿化局副局长
薛贵海 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马 俊 市物价局副局长
肖 风 市信访局副局长
黄涧秋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朱正荣 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树杰 苏州工商局副局长
王 新 苏州质监局副局长
王亚方 张家港市常务副市长
王建国 常熟市常务副市长
王剑锋 太仓市市长
张玉林 昆山市常务副市长
沈金明 吴江市常务副市长
沈志栋 吴中区副区长
戴兴根 相城区常务副区长
周 俊 平江区副区长
尤培东 沧浪区副区长
谈岳良 金阊区副区长
方文浜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袁永生 苏州高新区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胡伟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涧秋兼任副主任。各单位相应建立本单位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处室(部门),组建行政调解员队伍,完善有关行政调解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