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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意见的通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意见的通知
(巴政发[2011]1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为加快推进自治州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10〕93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以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体系和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为核心,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创新,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二)目标任务。在全州形成州、县、乡、村四级联动为农服务新体系,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收入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40亿元以上,年均利润增幅在10%以上。培育较大规模的龙头企业20家,其中:自治区级10家、自治州级10家。新建改造经营服务网点2000个,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00个,带动2万户农民增收致富,综合实力进入全疆供销系统前列。

  二、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三)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各类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造提升和静县兴合市场现有规模,重点建设和硕县兴农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轮台县百汇综合农贸市场。焉耆、博湖、若羌县要积极参与农产品市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承担棉花储备、进出口等业务和经营鲜活农产品、边销茶、羊毛等。到“十二五”末,全州培育农产品龙头企业10家,其中:自治区级5家、自治州级5家。完善建设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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