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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1〕233号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兰州市201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201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全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现就做好今年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进行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按照“覆盖广、花钱少、抓得住”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为广大未成年人打造培养兴趣爱好、拓展能力素质、陶冶道德情操的课外乐园,不断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未成年人整体素质,为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后备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试点推广工作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要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会,全面推广“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各“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试点学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做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成运行的后续工作,完善和规范管理、服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创出更多的经验,促进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完成今年计划任务
  今年全市新建46个“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其中城关区5个,七里河区5个,西固区5个,安宁区3个,红古区3个,永登县11个,榆中县10个,皋兰县4个。每个“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要做到六个有:即有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场所(6个以上活动室)、有师资(辅导员)队伍、有活动项目、有资金保障、有管理制度。城关区、安宁区要依托社区建设“社区学校少年宫”,打造儿童乐园,促进实现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互衔接、相互贯通、相互补充;在农村学校较多的县区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活动场所和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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