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安排
“红盾1号”行动自2011年12月10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止,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排查阶段(2011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对“红盾1号”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查,认真梳理投诉举报情况,掌握违法线索,确定工作重点。
(二)集中执法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2月18日)。加强内外协同,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点违法行为开展“红盾1号”行动,查处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2年2月19日至2月29日)。对“红盾1号”行动开展督查,综合评判“红盾1号”行动所取得的效果,梳理总结经验和不足,推进后续工作的不断改进,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职责任务
市局公平处:会同各分局排摸违法线索,牵头组织开展“红盾1号”行动;对各分局查办的案件进行督办,协调相关处室加强指导;做好“红盾1号”行动的统计和总结。
市局食品处:研判形势,确定重点打击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指导分局加强对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协同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和案例曝光工作。
市局市场处:指导分局督促市场主办者、场内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食品索证索票、重要商品台帐记录等制度。
市局消保处、投诉中心:及时受理、分派食品消费类咨询、申诉、举报,并抄告有关处室。
市局商标处:指导分局查处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商标侵权行为。
市局广告处: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测,指导分局查处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广告违法行为。
市局办公室:做好“红盾1号”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市局检查总队:查处食品违法经营大要案件。
各分局:充分依托“大联动”、“大联勤”等综合治理工作平台,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红盾1号”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红盾1号”行动是贯彻落实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元旦、春节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红盾1号”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