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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财政厅等关于加快我省海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意见


  --支持集美大学充分发挥航海类学科优势,与国内外知名海洋企业联合建立海洋人才培养培训中心,使之成为我省航海类本科生实习实践及航海类技术人员培训基地。

  --支持平潭海洋大学以培养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培训机制,成为我省现代海洋产业、临港产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支持福建农林大学充分发挥涉海洋类学科优势,在海洋类食品生产、海洋类食品加工方面与国内外知名海洋企业联合共建,使之成为我省涉海洋类本科生实习实践及技术人员培训基地。

  --支持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创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与海洋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努力建设成为我省海洋交通运输业、船舶工业、海洋渔业、港口物流业、滨海旅游业、船舶检验等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加强船员、对台渔工、渔民转产转业、渔业技术人员培训等。

  --支持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以加强我省海洋运输人才培养培训为重点,通过整合资源,紧密校企合作,努力建设成为我省航海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港口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高职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六)建立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指导、行业(企业)为主体、院校为基础的海洋产业人才培养机制,联合成立海洋产业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促进高校按海洋产业发展需求制订人才培养规划、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切实加强对海洋产业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及时提供产业发展与人才需求信息,引导和支持高校密切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及时制订和调整人才培养培训计划,促进加强学科和专业的改革与建设。海洋企业要为有关高校提出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要求,及时提供毕业生在工作岗位实际表现的反馈信息,支持高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高校要根据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加强教学基础条件建设,组织人才培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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