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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财政厅等关于加快我省海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意见

  二、加快海洋人才培养培训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实施人才培养规划

  根据海洋产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任务,争取2012-2015年,在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技术、海岸带综合管理、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轮机工程、水产养殖、渔业资源、食品科学与工程、水产品加工与储藏工程、水生生物学、海岸带森林与环境和海洋经济、海洋国际贸易、海洋商务电子、涉海金融保险等领域培养博士研究生260人、硕士研究生2400人;在航海技术、海洋科学、轮机工程、交通运输和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等本科专业领域培养应用型人才12000人;在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海事管理、港口业务管理、国际航运管理、船舶检验等高职专业领域培养高技能人才15000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省海洋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海洋学科专业门类比较齐全、结构合理的海洋人才培养体系。

  (二)建设平潭海洋大学

  主动适应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和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需要,充分利用两岸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共同规划、合作办学、合作管理的原则,加快建设平潭海洋大学。平潭海洋大学以培养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以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发展急需人才为优先,以两岸产业对接急需人才为侧重,以合作两岸高校优势学科专业为支撑,紧紧围绕现代海洋产业、临港产业、服务业发展需要,重点建设海洋科学类、水产类和海洋工程类等学科群,适度发展信息工程类、能源类、文化创意类、旅游类、医药类等相关支撑学科专业,逐步形成海洋学科优势特色明显,相关学科交叉融合的多科性大学。

  (三)建立福建海洋教育联盟

  由省教育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联合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等有关高校、研究机构和大型企业建立福建省海洋教育联盟,搭建产学研联合培养培训人才的新平台。联盟各方共同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人才培养培训计划,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标准;共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的实习实训基地,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组织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培训专项计划,开展涉海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共同组织引进国际国内相关院校优质教育资源,联合开展师资培训、教材建设,建设海洋教育课程网,提升海洋教育水平。

  (四)成立海洋教育咨询委员会

  加强海洋教育研究,由厦门大学牵头联合两岸海洋类高等学校,聘请知名的海洋教育专家、学者成立福建省海洋教育咨询委员会,对我省海洋教育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重大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等提供咨询论证和评估审议意见,推动我省海洋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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