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菜园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市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组织和日常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区县政府抓好责任落实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
(二)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以蔬菜生产者和经营者为投入主体、区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加大市级支持力度。按照用途不变、力量集中、适度增加的原则,统筹市级现有蔬菜生产、流通、科技推广等渠道的建设资金。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建设主体,重点扶持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蔬菜生产大镇和千亩设施蔬菜标准园建设。3年内建成25个蔬菜生产大镇,重点支持新菜田建设、老旧菜田改造和产地预冷设施、初加工设施、质量安全检测与追溯等配套设施建设。非生产大镇外的单村规模在333公顷(500亩)以上的蔬菜生产专业村和千亩设施蔬菜标准园,参照执行此政策。加大对外埠蔬菜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外埠蔬菜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扶持国有涉农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大型批发市场等在外埠建设蔬菜生产基地。
(三)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遵循市场规律,通过各级政府扶持,采取农企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网对接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及金融机构参与基本菜田配套设施、集约化育苗基地(场)、千亩设施蔬菜标准园的建设,参与蔬菜加工、流通、蔬菜保险及品牌打造等领域的投入。支持国有大型连锁超市、配送企业及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起风险共担、合作共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引导建立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控的生产新格局。
附件:
北京市“菜园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度任务安排
一、2011年主要任务
(一)新建约33333公顷(5万亩)基本菜田。
(二)研究确定全市集约化育苗场布局方案,建设10个集约化蔬菜育苗场(站)。
(三)研究确定全市千亩设施蔬菜标准园布局方案,新建5个千亩设施蔬菜标准园。
(四)启动以完善农业节水设施为主要内容的老旧菜田改造工程,力争完成约46667公顷(7万亩)改造任务。
(五)确定蔬菜生产大镇,启动5个蔬菜生产大镇的产地预冷、质量安全检测等设施建设。
(六)在外埠新发展约26667公顷(4万亩)蔬菜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