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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本市“菜园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大力提高自产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1.加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托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以蔬菜检测为重点,加快完善市、区县检验检测设施,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点,完善自检自控设备设施,加快形成定量与定性、快速便捷的检测网络,严把自产蔬菜上市关。
  2.加强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信息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市、区县两级以蔬菜为重点的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信息处理系统,优先在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蔬菜生产大镇、千亩设施蔬菜标准园、市级专业合作社和示范社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完善应用终端,逐步形成生产档案可查询、流向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体系,为保持本市自产蔬菜市场竞争力提供坚实保障。
  (四)大力提高生产者抵御风险能力。
  1.不断扩大蔬菜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将露地甘蓝、生菜、西兰花等品种纳入保险范围。进一步优化调整保险合同条款,明确灾害种类及赔偿范围,切实降低自然风险对生产者可能造成的损失。
  2.推进蔬菜成本价格保险试点。加快研究本市淡季蔬菜价格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结合本市淡季蔬菜种植结构和市场消费需求确定保险品种,研究投保和理赔方案,加强政府扶持引导,力争在3年内启动蔬菜成本价格保险试点,总结经验后稳步推广。
  3.加强产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市农业局信息中心为主体,加强与蔬菜流通及配送等经营企业的合作,整合现有农业信息资源,开发蔬菜生产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全面地采集、分析本市及主要合作区域在田面积、在田品种、上市期、上市量等信息,对本市蔬菜产销、供应形势做出预判和预警。加强蔬菜产销信息综合发布,指导菜农合理安排生产,促进生产稳定发展、市场平稳运行。
  (五)大力加强紧密型外埠供应基地建设。
  1.继续深化京张合作。在全面落实《京张蔬菜产销合作框架协议(2008-2012年)》的基础上,继续扶持菜田节水设施建设、蔬菜品牌培育以及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深化和完善后续合作机制,力争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新发展露地菜基地4000公顷(6万亩),建立起货源更加稳定、合作更加紧密的蔬菜供应基地。
  2.大力拓展区域合作。通过采取贷款贴息、土地租金补助、技术指导、授牌、生产流通设施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多种方式,支持本市国有涉农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大型批发市场等到河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海南省等地建设蔬菜生产基地,切实提高本市蔬菜供应保障水平。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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