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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本市“菜园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本市“菜园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1〕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北京市“菜园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北京市“菜园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为保持本市蔬菜长期安全稳定供应,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本市“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意见》(京政发〔2010〕37号)精神,结合全国蔬菜产业发展有关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思路。
  本市“菜园子”建设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强政府扶持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统筹利用本市和外埠生产资源,以蔬菜生产大镇和设施蔬菜标准园建设为着力点,以菜田配套基础设施、质检、保险、产销信息平台等服务体系建设为重要支撑,大力提高蔬菜生产能力和蔬菜产业的比较效益,推动蔬菜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生产供应稳定、质量安全可靠、产销衔接顺畅、京内外优势互补、菜农稳定增收的蔬菜生产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1.自给能力稳步提高。淡季蔬菜生产面积稳定增长、生产能力稳步提升,自有菜田规模提高17%以上,促进淡季蔬菜自给率进一步提高。
  2.单产水平稳步提升。新建菜田全部达标,老旧菜田基础设施改造基本完成。建成50个蔬菜集约化育苗场(站),良种覆盖率大幅提高。创建25个蔬菜生产大镇(平原镇生产面积5333公顷以上,山区镇生产面积3333公顷以上),新建15个千亩设施蔬菜标准园,蔬菜生产组织化程度、现代装备水平显著提高,生产经营方式得到明显改观。
  3.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研究建立淡季农产品价格保险,生产者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
  4.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追溯体系基本完善,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蔬菜生产大镇和千亩设施蔬菜标准园的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本市自产蔬菜的品质优势充分显现,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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