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厦门至漳州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厦门至漳州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函
(闽政办函〔2011〕163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厦门至漳州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设置收费站的请示》(闽交财〔2011〕51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厦门至漳州高速公路紫泥互通处(漳州龙海市紫泥镇城内村)设立紫泥通行费收费站。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