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阶段(2011年10月至2012年11月)
1、每月以乡(镇)、社区为单位组织申报,经自治县创建地区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创业对象名单,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2、按每期25人的容量开办创业培训班,每期时间不少于1个月,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创业基本知识,激发学员创业热情,筛选创业扶持对象,重点跟踪服务;
3、每季度召开一次创业项目推介会,每次推介项目不少于10个,供创业者参考,并组织专家咨询和成功创业者与创业人员见面,开展咨询和项目评估活动,确定扶持项目;
4、安排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就近为创业者服务,协助办理营业执照、小额贷款、场地租赁、人员招聘等事宜。
5、在自治县电视台设立“创业促就业”宣传专栏,内容包括政策措施、领导专访、活动安排等。
(三)加快发展和完善阶段(2012年12月)
初步创建创业型城市,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载体建设,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1、成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在全县创建地区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妇联、工商联、工会、工商局等部门,联合成立巴里坤县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组织指导开展创业活动,发布创业信息,开展项目征集、创业宣传,提供创业服务,实施创业培训及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
2、建立创业基地。积极鼓励和引导县再就业基地、养殖基地开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创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和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基地;兴建创业一条街、创业小区,集中为创业者提供廉价的经营场地,提升集聚发展效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资源局、工商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要提供“一站式”服务,以免费或低价租赁方式提供创业场地;县工商局、科技局等部门要为创业者提供技术、信息、市场分析、政策咨询等服务。对各类社区的创业项目,要统筹规划,在经营场地安排、优惠政策支持和创业资金等方面,为创业人员提供便捷的服务。
3、加强创业培训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及时了解定点机构在制定培训计划、规范教学管理、组织实施培训等方面的情况,指导定点机构按照规范的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二是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拓宽培训范围和对象,将培训的触角由城镇向农村延伸,开展农民工创业培训,通过培训,使创业者会创业、敢创业、创好业。三是组建创业专家队伍,帮助创业者掌握基本的创业技巧。聘请具有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教授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商贸、农业、工商、税务、科技、教育、金融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组建一支专业化的专家咨询队伍,采取门诊式、上门服务、集中答疑、电话服务、面谈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咨询和服务,指导创业培训学员解决开业和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其掌握基本的开业技巧,并能运用经营策略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及时向创业者推荐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指导其科学制定《创业计划》,帮助其成功开业。四是加强培训后续服务工作,强化对学员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在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开业和经营能力的同时,县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为培训学员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后续服务,实行回访日志制度,跟踪了解创业者企业经营情况,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定期组织创业交流和考察活动,引导创业者成立创业联谊会,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