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创建地区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1〕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县创建地区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日
巴里坤县创建地区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11~2012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认真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通知》(新劳社就字〔2009〕4号)精神,切实加快创建地区级创业型城市建设,现结合县域就业创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创业领域,保护创业成果,使城市充满创业活力,形成民众关注创业、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地区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全县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和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显著增强,创业者和社会各界对城市创业环境和创业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在创建地区级创业型城市活动期间,创业比例和带动就业成效明显提高,创业初始成功率达到75%以上,创业企业存活率达到80%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7月以前)
1、制定自治县创建地区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出台自治县县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指导意见;
3、成立自治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组建创业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全县创业基本情况调查,开发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
4、组织召开创建地区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形成部门联动,促进创业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