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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济南市建筑市场拟派现场管理人员证件代管流程的通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济南市建筑市场拟派现场管理人员证件代管流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有关责任主体行为,确保配置与建设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根据济建建字【2011】12号文件《济南市建筑市场有关责任主体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的要求,现将拟派现场管理人员证件代管流程做以下调整,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制作并发放配备表: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工程概况及济建建字【2011】12号文件所列最低标准制作的《投标人拟派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表》(以下简称《配备表》,样表见附件)随同招标文件一起发放给投标人。投标人填写后与唱标单一起单独密封。

  二、开标验证:工程项目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派专人与招标人一起根据投标人所填写的《配备表》与资格证件进行核验,验证完毕后将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验证人、投标人代表一起签字确认。《配备表》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存。

  三、评标:工程项目评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将填写完毕的《配备表》提供给评标专家,进行相应的评标工作。对不符合济建建字【2011】12号文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的“项目管理机构”一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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