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工程局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建管质安字〔2011〕50号)
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现就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日安全生产工作
节日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关系到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建筑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以往的事故教训,针对节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调整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作业人员浮躁不安的特点,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各施工单位要认真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企业“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靠前指挥,工程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也要坚守岗位,狠抓“两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排查,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各市主管部门、各施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和“专项治理”等活动工作部署,立即再组织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自查与抽查相结,各地要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施工起重机械(塔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作业吊篮)、脚手架、施工用电、“四口五临边”和工地临舍、施工围墙及工地防火等方面的重点检查。检查要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记录在案,认真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三、深入基层,强化一线安全生产监管
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充实人员深入到基层,切实加强“两节”期间仍在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把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主体责任,施工现场防坍塌、防坠落、防触电、防火灾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安全巡查频次,严厉查处违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确保安全监管不留死角,没有漏洞。
四、加强值守,及时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