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健全工资收入协调增长机制,逐步缩小省际、省内地区间收入差距,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政策,配合国家对垄断行业企业和职工收入实行有效监督和调控,完善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机制,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金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负责)
3.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进一步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工伤保险等工作,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搞好制度衔接,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七)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
1.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按照《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任务目标,制定出台各项配套政策,建立起规划纲要落实的政策支撑体系。着力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加快全省教育园区建设,探索园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之间、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的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更多的面向农村、薄弱学校及欠发达地区,缩小教育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群体差距。发挥政府统筹、行业办学积极性,推进职业院校校企一体办学的新模式,将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企业的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企业文化融入职业学校的校园文化。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加快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支持民办教育持续发展。推进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建立完善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教育投入水平。(省教育厅负责)
2.以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宗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增强保障能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规范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落实相应的补偿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政事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形成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分工协作的良好运行机制。(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负责)
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出版发行、演艺、广电网络等领域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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