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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改委关于江西省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改委关于江西省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赣府发[2011]2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关于江西省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江西省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省发改委)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关键一年。为建立更富活力、更具效率的改革开放政策环境,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事关全局与长远的重大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现就全省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下大决心和勇气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解决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全面提升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江西“十二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总体要求。 构筑多主题、多层次的改革试点格局,对国家重大改革举措、省级改革试点,以及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开展的探索实践,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把握先行先试的主动权。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要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管理,从制度上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正确处理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关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进改革、规范改革和巩固改革成果,促进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重点调整涉及经济、民生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将部门审批职能相对集中,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加强行政问责制度建设,着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按照《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的要求,利用建成运行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系统,逐步完善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优化投资项目的核准与备案管理。(省监察厅、省效能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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