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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三、健全完善调研工作机制
  全委调研工作必须按照“服务中心工作、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基层群众”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促进调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凡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深入的调研和充分的咨询论证,并把调研情况作为领导决策、议题审定的重要依据。加强决策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调研,及时发现并解决决策偏差等问题。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各处室、各单位每年至少完成1个调研课题,并形成调研报告。对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和委重点研究课题的,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每年年初对上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组织评比,对优秀调研人员和调研成果进行表彰。三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委系统调研工作网络,建立调研与决策咨询专家库,加强与市委、人大、政府、政协调研机构和市直部门、各县(市)区以及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调研工作。切实做好调研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工作配合,确保各项调研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四是建立成果交流转化机制。各处室、各单位要及时向委党委上报调研报告,对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调研成果,以委党委名义上报市委、市政府供决策参考。加强调研成果研讨交流,把优秀调研成果汇编成册,在委系统进行宣传推广,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四、切实加强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处室、各单位要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组织力量到位,为开展调研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一是高度重视调研工作。要把调研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处室(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开展调研,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推动调研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调研队伍建设。要明确专人负责调研工作,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调研队伍,增强调研力量。注重调研干部的培养,通过专题培训、以干代训、考察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调研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三是创造良好调研工作环境。要关心和支持调研工作,为调研人员提供参加相关会议培训、阅读相关文件和参与重要工作的便利。要进一步改善调研工作条件,提高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委机关每年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重大课题调研和优秀调研成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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