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实施意见
(济政发〔201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灌溉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多年来,我市坚持不懈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灌溉条件持续改善,夏粮生产连年增产增收,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作出了突出贡献。到“十一五”末,全市完成了6座大中型水库和12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水库防洪能力和蓄水兴利能力大幅度提升;农村饮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入户率达到83%;通过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7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52万亩;累计治理小流域274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4%。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依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发展基础不牢固、投入机制不健全、运行管理不到位、田间工程不配套、与现代农业发展不适应等等。特别是近年来极端自然灾害频发,农业防灾抗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亟待增强。
加快农田水利建设,事关农业农村发展,事关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大力发展水利事业的迫切要求,是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需要,也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统筹兼顾、资源引导、民生优先、政府主导、改革创新、经济高效的治水原则,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抓好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农村水利建设科学、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有泉城特色现代水利的总体要求,以灌排工程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提高水土资源匹配能力为核心,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保障,按照“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的发展思路,着力构建“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灌排体系,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力度、资金投入、建设规模、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农业灌溉条件不断完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为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二)任务目标。到2020年,通过灌区新建、改扩建、配套,使全市85%的耕地纳入灌区建设范围,“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460万亩;新增灌溉面积60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200万亩,恢复灌溉面积3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1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总体达到35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8;新增、改善除涝面积50万亩,基本消除易涝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平方公里;增加蓄水能力2亿立方米。农村饮水普及率“十二五”末达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