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新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103号)及《贵州省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好我县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工作,确保国家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我县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户),包括种猪场、规模养殖场(户)、散养户。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指已怀孕的母猪、产过一胎仔猪的母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又称成年母猪或基础母猪。
二、补贴标准和资金来源
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60%,省、地、县三级财政按照4:3:3的比例共同负担40%。
三、补贴发放方式
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划拨到乡镇财政所,通过 “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种猪场、规模养殖场(户)、散养户。对不能通过“一折通”直接兑付的种猪场、规模养殖场(户)、散养户,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加大宣传力度,启动能繁母猪补贴工作(2011年8月1日-8月5日)。
1.2011年8月1日至3日召开全县能繁母猪补贴工作培训会议。由县农牧科技局组织召开全县能繁母猪补贴工作培训会议,参会人员为县农牧科技局班子成员、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县农牧科技局相关站(科、室、所、中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或畜牧兽医站站长)、乡镇财政所所长。主要内容是传达全区能繁母猪补贴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全县能繁母猪补贴统计工作培训。
2.2011年8月4日至5日召开乡镇能繁母猪补贴工作会。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乡(镇)能繁母猪补贴统计工作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分管乡镇长、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或畜牧兽医站站长)及工作人员、乡镇财政所所长、办事处主任、包村干部、村支两委干部、村级防疫员。主要内容是传达全县能繁母猪补贴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乡镇能繁母猪补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