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府办发〔2011〕1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玉屏侗族自治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玉屏侗族自治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给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194号)和《铜仁地区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集中排查火灾隐患,依法整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使各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保持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消防安全事故,为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我省成功召开,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县消防安全排查安全隐患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洪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洪乃明(县安监局局长)
文邦友(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工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卫监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负责整治行动期间的综合协调和信息收集工作,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文邦友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