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后评估的目标。
通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深入了解其通过切身感受所反映出对有关政府决策原则、理念、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下一步决策工作中加以吸收,实现政府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改进决策工作,提高决策质量,切实保障政府决策过程透明度和科学性,进一步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的对象和内容
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对象应着重于对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和由于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需要进行修改的重大决策事项;后评估的内容主要应围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作出后的社会影响及总体效果等。后评估时,要把行政管理(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焦点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作为重点,把创新制度规范作为评估工作的亮点。
四、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是加强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是审视决策效果,总结决策得失,提高决策效能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决策手段、拓展民主决策渠道的重要表现。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法制机构、实施机构要具体操作,抓好落实。当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单位要及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完善后评估各项机制,切实把后评估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抓实。
(二)工作措施
1.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性、连续性的工作,必须有全面的规划和长远的考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单位要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要求和规定,做好本地区、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