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确保实现我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13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7月28日全区物价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确保实现全区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1〕135号)精神,为确保完成我市全年物价调控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确保实现梧州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确保实现梧州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确保实现全区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1〕135号)精神,为控制物价过高过快上涨的势头,实现我市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2%以内的调控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我市确保实现价格调控目标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实行价格调控目标市长负责制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我市签订的价格目标责任状的具体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确保实现价格调控目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全桂寿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桂珍 市政协副主席、统计局局长
梁 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
成 员:刘 廷 市财政局局长
曾一戈 市商务局局长
白建辉 市粮食局局长
覃柱材 市农业局局长
赵春宝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苏 颖 市民政局局长
梁德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晓飞 市人社局局长
李树华 市工商局局长
梁 冰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黄光强 梧州调查队队长
二、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认真落实“菜篮子”工程。一是大力发展生产。综合采取财政、信贷等多种措施,大力扶持农业生产发展,全力抓好粮食生产,重点抓好肉、禽、蛋、奶、果、蔬等主要“菜篮子”品种的生产,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增加市场供应量。对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影响权重大的猪肉、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等商品,农工、畜牧水产、粮食、商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生产者和经营者,特别是规模以上生产者和经营者加大市场投放力度,并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控制外流量,确保我市市场供应总量增加,价格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