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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市猪肉储备工作的通知


  五、储备费用

  (一)冻猪肉储备费用补贴包括承储单位冷藏保管费、运杂费、商品损耗、一次性降温费、利息和冻猪肉轮库和动用发生的价差净支出。具体标准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按照《梧州市本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暂行办法》(梧财企〔2008〕10号)规定,每年核定一次,所需费用由市本级财政补贴。

  (二)生猪活体储备费用,包括活体生产环节的费用补贴、生猪从入栏到出栏的收购资金利息和代管单位费用。生猪活体储备费用实行定额管理,由同级财政补贴,具体补贴费用按《梧州市本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暂行办法》(梧财企〔2008〕10号)执行。交由市级代储的岑溪市、蒙山县,必须在每轮轮换储备期结束前(4月20日、8月20日、12月1日),将所承担的储备费用汇入市财政局指定的专户。

  附件:市县两级冻猪肉(生猪)储备数量分配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市县两级冻猪肉(生猪)储备数量分配表

级别

储备数量(吨)

储备种类

储备费用(元)

冻肉(吨)

生猪活体(头)

冻肉

生猪活体(每轮)

备注

市本级

301

70

4620

待定

175560

冻肉储备一年轮换两轮,生猪储备一年轮换三轮

岑溪市

176

0

3520

0

133760

苍梧县

120

0

2400

0

91200

藤 县

201

0

4020

0

152760

蒙山县

42

0

840

0

31920

合 计

840

70

15400

 

5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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