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09年新疆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09年新疆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及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企事业单位: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即将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定于2009年12月14~18日在博格达宾馆举办“新疆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9年12月14~18日(14日报到,15~17日上课,18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博格达宾馆。

  三、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试点城市、试点示范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及各地州市及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每期100人。

  四、培训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及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趋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情况介绍,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实务、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知识产权案例分析等。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

  六、培训要求

  各地州市及试点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局要认真组织所辖企事业单位和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组织参加单位应将参加培训班报名回执于12月12日前传真至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七、联系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系人:赵斐斐、史治勋,联系电话:0991-6123918、6123928,传真:0991-6123908。

  附件:新疆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班报名回执(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