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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商务系统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商务系统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商务局、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市商务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增强公众的无障碍意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的标准,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国家、省、市无障碍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理念、机制、措施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增强和完善商务系统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的社会参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从2011年起,利用三年时间,通过不懈努力,力争达到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标准要求的考核指标。

  二、工作任务和实施规范

  (1)新建、扩建、改建的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加油站(点)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并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J114-2001)、《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技术要求。

  (2)对已经建成的各类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加油站(点)的服务设施进行相应的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语音服务的要设同步字幕,同时要设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南京市商务系统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领导小组”,由李利江局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南京市商务系统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抓出成效,实现市商务系统争创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的工作目标。各区县商务局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商务企业、加油站(点)等相关企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工作检查。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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