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因地制宜,整体推进。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做到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党务工作实际与群众普遍需求相结合,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公开程序应严谨、规范,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同时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整体推进党的建设。
三、目标任务
2011年底,全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基本做到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再经过一段时间努力,使党务公开成为党的基层组织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并固定下来,党务公开科学化程度显著提高,党内民主生活更加健康有序,党内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公开内容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凡属党章、党纪条例规定,本单位广大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内秘密以外,都应进行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方针政策,厅党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组织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先进典型的树立及宣传学习情况;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三)党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情况;党组织主要活动和创先争优、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党代表推荐、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